各縣市人民政府,州直各委、辦、局:
根據《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條例》第七章第六十九條,“哈尼族‘矻扎扎節’和彝族‘火把節’放假2天,自治州州慶放假3天”的規定。經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現將2012年紅河州州內部分節假日的具體時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哈尼族“矻扎扎節”和彝族“火把節”:8月2日至8月3日放假,共2天。8月4日和5日為公休日,照常公休。
二、自治州州慶:11月19日、20日、21日放假,共3天。11月17日和18日為公休日,照常公休。
節假日期間,各縣市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